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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共有房整修分兩棟 注意「這情況」要繳契稅
2025-03-27
 

兄弟共有房整修分兩棟 注意「這情況」要繳契稅

2025/03/26 21:42自由時報/記者朱語蕎

  

有民眾詢問,兄弟兩人持分共有1棟房屋1棟,因房屋重新整修,將原有房屋分隔成AB  2棟房屋,並分別由兄取得A棟、弟取得B棟,2棟房屋可否分別設立房屋稅籍?又該如何報繳契稅?
對此,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「不動產之買賣、承典、交換、贈與、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,均應申報繳納契稅。」
房屋稅課徵應以整棟為課稅標的,也就是同一門牌號碼之整棟樓房,各樓層應各自合併設立稅籍並核課房屋稅。若將原共有房屋分隔成可供獨立使用,並具獨立出入口之2棟房屋,則這2棟房屋於增編新門牌後,可以辦理房屋稅籍分割,分別設立房屋稅籍。
稅務局指出,以兩兄弟為例,在房屋分隔成2棟後,AB兩棟房屋所有權仍維持在兩兄弟共同名下,因此無需報繳分割契稅。
但若是在分割稅籍後,由哥哥取得A棟房屋,弟弟取得B棟房屋,則屬各共有人間以其共有持分互為交換取得各宗不動產產權,應由交換人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繳納「交換契稅」,免再重複課徵分割契稅。倘交換有差額者,則該差額仍需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契稅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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