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5-28 02:30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/台北報導
·
·
內政部
觀察近十年全國購屋人的房貸期數趨勢,2011年第4季民眾房貸期數為225個月,就是不到20年能償還完房貸。但到2020年第4季時,房貸期數達276個月,亦即十年後、購屋人平均繳交房貸時間增加四年三個月。
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,去年第4季全國房貸期數達276個月,創下歷史新高,房貸期數拉長,主因房價持續上漲,加上購屋人申請30年期房貸增多,以及低利影響,讓購屋人繳交房貸時間愈拉愈長。
以六都來看,桃園市平均房貸期數達290個月,其次是高雄市的288個月、台中市284個月。新北市則是281個月,台北市、台南市各為276個月。
曾敬德指出,房價持續上漲,購屋人通常透過延長房貸年期、增加寬限期來降低還房貸的壓力,不過,買方要謹慎使用這些方式,一方面寬限期過後,民眾還是要面對還本壓力的瞬間到來。另一方面是拉長還款期限,就必須多繳利息,且購屋應屬較為保守的購置資產行為,應避免將本來要還款的資金,轉進風險過大的市場如股市,以免一個大幅波動讓資金蒙受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