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2-25 01:45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/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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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
首先,若可取得成交價,但無法證明成本的「高價住宅」,109年度的計算標準,就是將成交價「屬房屋收入」部分乘以17%,較108年提升2個百分點,這也是這項標準首次調升。
至於高價住宅標準則維持不變,台北市為房地總成交金額7,000萬元以上,新北市6,000萬以上,其他地區則是4,000萬元以上。
第二類是除了前述情況外的其餘舊制房屋,其交易所得則是按「房屋評定現值」的一定比例計算。李怡慧表示,考量去年部分地區新建案交易熱絡、房價上漲,及部分地區多年未調等,這次分別調增所得標準1到5個百分點。
據公告資料,台南新市、台中南屯調高5個百分點,調高最多,顯現這兩處交易熱絡;其次包括桃園大園、新屋及觀音區、高雄岡山、橋頭、路竹、鳥松、仁武、宜蘭礁溪、羅東等共十區域,分別調高4個百分點;此外還有16區調高3個百分點。
房地合一課稅制度自2016年上路,個人出售房地,依據取得時間點不同,分為舊制及房地合一稅新制課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