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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權狀
買賣-土地權狀

土地權狀

簡單來說就是土地或房子的身分證,每一塊合法擁有的房子或土地都有一個代號作為辨識,代號會印在權狀上,用來證明這個建物或是土地是誰擁有的。
土地所有權狀內容包含以下 :

1. 所有權人:土地所有者。
2. 管理人:例如遺產管理人、失蹤人之財產管理人..等,依法均設置財產管理人。
3. 住所:指所有權人之戶籍所在地。
4. 土地標示: A.座落:土地所在地 B.地號:目前依段落每筆土地編訂一地號 C.地目:依土地使用編定區分:建、林、旱田等地目 D.面積:以公制單位計公頃、公畝、平方公尺、平方公寸。
5. 權狀範圍:指土地所有權人擁有該土地的範圍。
6. 原因日期:指公定契約書訂定日期,核算土地增值稅,前次移轉地價之日期。
7. 登記日期:地政機關依法登記於登記簿之日期,此為發生對抗第三者效力之時刻。
8. 權狀字號: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之字號。
9. 發狀日期:地政機關核發權利書狀的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