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機板

Home > 法律新知 >
土地謄本

【名詞解釋】買賣-土地謄本

土地謄本

土地登記謄本分成「標示部」、「所有權部」及「他項權利部」,要特別注意的是「所有權部」及「他項權利部」。

(一)、「標示部」:登記日期、登記原因等資料,可知所查土地本身的登記或異動狀況。
(二)、「所有權部」: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範圍、可了解該土地所有權人,當初取得土地的原因及時間;如果該土地被申請限制登記的話,可由此處得知,是否有查封、限制登記等字眼,否則無法過戶。
(三)、「他項權利部」:土地的權利、權利的種類及狀況、債權額比例、擔保債權總金額、存續期間、清償日期、利息、遲延利息、違約金、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、等詳細資料。

注意:

1.權利種類:向銀行貸款的土地,權利人即為銀行,權利的總類做為抵押權。
2.共同擔保地號/建號:是否與所有權狀相同,如果不同,可能屋主只拿一塊土地做為出售,並未將其他的土地予以過戶,這就是有瑕疵的產權。